廖鲁言··好学上进的青年
廖鲁言,曾用名廖广鏖,1913年11月出生于江苏省南京市一个没落的大家庭。他的祖父经营木材生意,父亲廖华卿和两位叔父都是绸布店高级店员,加上自家的10余亩地,全家20口人,日子过得还比较宽裕。
廖鲁言7岁开始上私塾。他自幼聪颖好学,陆续读完了《论语》、《大学》、《中庸》、《孟子》、《左传》、《史记》等书,知识日益丰富起来。13岁就读于江宁县立第一初中,开始接受新式教育。1925年5月30日,上海爆发了震惊中外的“五卅惨案”,这对临近的江宁县也受到很大的震动。廖鲁言和一些有爱国思想的同学走上街头讲演、募捐、游行示威,抗议帝国主义的暴行。1928年,廖鲁言考入江苏省立南京中学高中部。他结识了周谟显、戴默(后来知道是共产党员)等人,通过这两人的介绍,廖鲁言读了许多进步书籍和一些社会科学书刊。期间,廖鲁言和一些进步同学一起组织了一个叫“人间社”的文艺团体,积极宣传进步思想,受到校方的反对和压制。廖鲁言等与校方进行了激烈斗争。最后廖鲁言等被学校开除了学籍。
1930年夏后,他毅然加入了学生抗日救亡运动的行列,他与进步学生一起创办了一个宣传抗日的刊物《杠杆》,积极宣传抗日救国思想。
1932年2月,经刘昭(即刘光书)介绍,廖鲁言参加了左翼作家联盟。5月,他担任北京市“左联”的组织部长,由“左联”北京市的负责人潘洵直接领导,并经他介绍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932年5月底,党组织把廖鲁言从“左联”调到“北平市民众义勇军”担任执行委员长,兼任党团书记。北平市民众义勇军主要是由学生组成,廖鲁言领导他们进行政治学习和军事操练。他还积极参加了贴标语、撒传单、飞行集会和游行示威等宣传抗日的活动。他利用自己穿军服的便利条件,向东北军宣读报刊,给他们讲日军蹂躏东北的情况,鼓励他们起来抗战。7月,廖鲁言参加了中共北平市军委的工作,他以民众义勇军代表的身份参加了北平市抗日团体联合会,担任常务委员,并参加该会党团工作。
1932年7月,中共决定领导北平进步学生和爱国民众举行“八一”示威,反抗国民党对日“不抵抗”政策,宣传全国人民团结抗日,并决定由廖鲁言担任示威的现场总指挥。7月31日,示威的主要领导人赵玉其(中共北平市军委书记)、刘光书(示威副总指挥)、邵环(北平市委军委委员)先后被捕。 8月1日早上,廖鲁言到达示威的集合地点——北平市西单牌楼,亲手点爆一长串爆竹,发出了开始行动的信号。这时,叛徒卞永汉带领早已埋伏好的宪兵从四面窜了出来,将廖鲁言逮捕押送宪兵司令部。和他同时被捕的还有徐之荣(任示威宣传工作),谭睡僧(北平军医专门学校学生)等人,参加示威的群众被驱散。
廖鲁言··坚持狱中斗争
廖鲁言被捕以后,在宪兵司令部临时看押室遇到刘光书时,刘乘机告诉他卞叛变。不久,宪兵侦缉队长开始审问他,叛徒卞某站在侦缉队长旁边,与廖鲁言对簿公堂。他知道敌人早已掌握他的身份,只得承认自己加入了共产党,至于入党介绍人,他编造了一个假名,介绍人的住址也以不知道推脱掉了。他说爆竹是别人交给他的,让他在西单牌楼放信号,至于行动的计划,他一概不知。宪兵队长问他:“你了解共产党的情形吗?该知道自己错了吧!”
廖鲁言回答说:“我是学生,我要抗日,我参加学校的义勇军也是为了抗日,介绍人告诉我只有共产党才是抗日的,所以我就加入了,别的什么也不知道。”[1] 这时,叛徒卞某也报告侦缉队长说:“爆竹在‘八一’行动中是信号,但放信号的人担任什么职务,行动计划上没有写明。他(廖鲁言)只引我去开代表大会,可他未曾参加会议。”[2] 其实,这个叛徒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那次党的代表大会为了保密起见,分两天在两个地方召开,廖鲁言带领他参加了第一天的会议,而他自己参加的是第二天的会议,幸亏这个叛徒没有掌握全部情况,廖鲁言才得以掩饰住了自己现场总指挥的身份。侦缉队长盘问了半天,再也没有问出其他情况,只好将他当作一名“涉世不深而误入歧途的赤色分子”押了下去。隔了四五天,敌人把廖鲁言押到了宪兵司令部看守所。9月4日,敌人又将他转押到行营军法处(后改名为绥靖公署军法处)。临押解时,敌人将廖鲁言押到公堂上画供,他清清楚楚地看到押送的公文上载明“拟判死刑”的字样,他推测敌人可能要对自己下毒手了。押至军法处后,约隔了一星期,敌人对廖鲁言进行了审讯,他依旧搪塞了过去。
9月下旬,廖鲁言的父亲廖华卿通过廖鲁言的同学得知他被捕的消息后,非常担心,千里迢迢从南京赶到北平,辗转设法买通了军法处长颜文海,在 行营军法处见到了自己久别的儿子。他告诉廖鲁言案子已经判决了,判了6年。廖鲁言意识到敌人由“拟判死刑”改判6年徒刑,说明敌人还没有掌握到他的真实身份,他决心在狱中与敌人斗争到底,绝不玷污共产党员的荣誉。
1932年10月中旬,廖鲁言被押至“北平军人反省分院”在这里度过了漫长的4年铁窗生涯。
“北平军人反省分院”是按照国民党中央的“军人反省院”的模式成立的专门关押政治犯的监狱。因为坐落在草岚子胡同,人们又称它为“草岚子监狱”。草岚子监狱分南监、北监,南北监之内,又分隔成若干号子。此外,还有一个“病号监房”。
这里实行的是军人法西斯专政。除女犯外,都带脚镣。大号镣重7斤半,小号镣重3斤。如果违反了所谓的“院规”,要给予体罚。吃饭、放風,南北监分批进行。亲朋好友来探望,每月只一次,每次约10分钟。政治犯手中不准有现钱,亲属送来的钱,由监狱当局保管。政治犯被允许每周以号子为单位买一次小菜,由号子狱卒代买,这是狱卒克扣钱财的好机会。伙食标准,规定是每人每月3元7角,但一半以上被“反省分院”管理员克扣去了。
监狱负责人姓朱,廖鲁言刚被押到那儿,他便宣布:这里是反省分院,来这里就是要你们反省,要放弃共产主义。反省是有期限的,每六个月为一期。每期经评判委员会审查,反省得“好的”,在报上登几天《反共启事》,就可以讨保释放。反省得“不好”和不肯反省的要继续反省。三期还不反省,那就枪毙。
草岚子监狱关押的有各种政治派别的人。即使在党内,由于当时王明“左”倾路线统治着中央,观点也往往大相径庭,狱中的斗争形势非常复杂。 当时,殷鉴、薄一波、刘澜涛、安子文、杨献珍、刘锡五、王德等人已经在狱中建立了党的组织,并和顺直省委取得了联系,形成了领导狱中斗争的坚强核心。廖鲁言很快和党组织取得了联系,向党组织汇报了各地抗日救亡运动高涨的消息。党支部研究决定,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开展一次争取“无条件释放政治犯共赴国难”的斗争。具体的斗争形式是:二十几间号子各推举一名“说话”人,这个人便称为斯皮克(speaker 的译音)。斯皮克不一定是共产党员,但要敢于站出来为难友说话。斯皮克被推举出来之后,再推举一个总斯皮克。通过这种办法,就形成了一个党支部领导下的“监狱委员会”,成为发动全体政治犯对敌斗争的组织形式。廖鲁言被推举担任斯皮克、生活委员会的委员和分委会的委员、书记。
首先是反“反省”的斗争。当时,反动当局为了要政治犯“反省”,接二连三地采取措施:第一招是请法官来讲课。讲所谓“三民主义是治国之根本,共产主义不适合中国国情”等等;第二招是神父布道,宣讲:“尘世上的人都是生来就有罪的,你们也是有罪的”等等。听了这些虚伪的荒诞的说教后,廖鲁言据理反驳,法官和神父无可奈何地说:“我讲不好,是为了混饭吃才来上课的。”敌人这两招很快都失败了。
敌人又使出第三招,就是规定每个人每月要写一篇“反省”文章。对此,党组织内部发生了重大分歧。以陈原道为代表的六届四中全会后派来的那批干部主张写,理由是借写文章的机会可以揭露敌人的阴谋,可以宣传我们的政治主张(实际上也只是宣传六届四中全会的“左”倾错误路线)。一批地方干部(也有几位从中央来的)则坚决反对写,认为接受写“反省”文章的本身,就是个大错误。党支部干事会反复考虑,认为不能接受陈原道等人的意见,绝不能答应当局提出的写所谓“反省”文章的要求。廖鲁言拥护党组织的决定,坚决反对写“反省”文章。
敌人上述三招失败之后,就威逼廖鲁言在《反共启事》上签字、捺手印,并警告他说如果三期还不反省,就莫怪政府不客气了。1934年冬,南京国民党政府军统特务系统的政训处头目曾扩情亲自提审廖鲁言。此时,正值中央革命根据地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国民党反动派非常猖獗,狱中的斗争形势也很严峻。曾扩情对廖鲁言说:“目前共匪已撤出江西,向西逃窜,看来是兔子的尾巴,长不了了,年轻人,放聪明点,还是早做‘反省’,政府是会给你出路的。”廖鲁言义正辞严地回答:“红军撤退的目的是为了绕道北上抗日。”[1] 敌人料想到伊是个“硬骨头”,便再也不多费口舌了,寄希望于旷日持久的监狱折磨来迫使他屈服。此后,敌人改变了做法,不再进行审查,而是宣布不问刑期长短,只要在《反共启事》上签字、捺手印,放到北监考察一两个月,便可出狱。
1934年12月19日,为了争取改善监狱条件,廖鲁言和同志们决定全体绝食。绝食坚持到第七天,敌人软了,派了个处长到“反省分院”来谈判。
谈判——僵持——再谈判,最后敌人做出让步,同意病号可以下镣,一般政治犯带小号镣;在南监、北监和中间通道上各生一个大火炉伪政治犯取暖。 经过绝食斗争,取得了反虐待、反迫害、争取改善日常生活斗争的部分胜利。
敌人为了促使政治犯们“反省”,只许他们阅读诸如《三民主义》等书。 廖鲁言和同志们通过秘密渠道搞到了许多马列著作来学习。当时公开出版的马列主义著作,狱中几乎都有,总数不下1000种[1]。除马列主义经典著作外,还有一些中外历史著作和古典哲学、古典政治经济学和文学方面的书籍。廖鲁言精读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共产党宣言》,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路易· 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恩格斯的《反杜林论》、《家庭· 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列宁的《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斯大林的《论反对派》、《列宁主义基础》、《列宁主义问题》、《马克思主义与民族问题》,河上肇的《政治经济学大纲》,摩尔根的《古代社会》和李达的《现代世界观》。廖鲁言后来说:“我的理论修养,完全是在‘反省院’获得的。‘反省院’是我的大学。”[2]
1936年春,中共中央代表刘少奇来到天津主持北方局工作。当时华北抗日救亡运动已经搞得轰轰烈烈,到处要求共产党派干部领导。刘少奇从北方局组织部长柯庆施那里得知北平草岚子监狱关押着几十名干部后认为:日军打进来,这批同志必遭杀害;他们经过长期考验,坚持不在《反共启事》上签字,是好同志。于是,刘少奇、柯庆施代表北方局向中央报告,建议立即采取措施,营救这批同志尽快出狱;可以用假自首的方式,即按国民党的规定履行出狱手续。党中央、毛主席和张闻天同志批准了他们的建议[3] 经党组织营救,廖鲁言于1936年10月中旬出狱。
注释
[1] 《廖鲁言自传》,档案。
[2] 《廖鲁言自传》,档案。
[1] 《廖鲁言自传》,档案。
[1] 《廖鲁言自传》,档案。
[2] 《廖鲁言自传》,档案。
[3] 薄一波:《七十年奋斗与思考》上卷,第185,210页。
廖鲁言··奋战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上
廖鲁言离开草岚子监狱的第二天,在西城一所公寓里找到了薄一波。薄一波告诉他说:出狱后你们的组织关系已转交给了地方党组织,以后由地方党组织和你们联系,分配你们的工作。薄一波还提及党组织准备派他到山西去工作。
1935年“华北事变”和“一· 二九”运动之后,阎锡山在晋绥首当其冲,受到威胁。面对这种局势,阎锡山看到降日、迎蒋都会危及他的存在,抗日、
拒蒋又没有胆量,不得不另外寻找新的暂时的同盟者。阎锡山的应变策略,使山西得以有一个相对宽松的抗日救亡环境。
党中央和北方局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决定派薄一波回山西和阎锡山建立特殊形式的上层统一战线。其特点:戴的是阎锡山的“帽子”,说的是“山西话”,贯彻执行的是中国共产党的主张。总之,形式是阎锡山的,内容是共产党的[1]
1936年10月,薄一波正式赴晋工作后,感到任务重,党员干部缺乏,就向北方局提出增派干部到山西去工作的要求。
12月下旬,安子文通知廖鲁言说:薄一波要求党组织增派干部到山西去,党组织决定派你去,赶紧准备。随后,廖鲁言和傅雨田离开北平赴山西。党组织安排廖鲁言到太原军政训练委员会编辑室任编辑。编辑室主任是杨献珍,主要的任务是搞抗日宣传。在这段时间里,廖鲁言遵照薄一波的指示,编辑了一本名为《阎主任的救国主张》的小册子。收集的文章大多是针对牺盟会内部的各种思想倾向,结合山西工作的实际,用阎锡山能够通过的“山西语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所谓的“山西语言”,是指阎锡山在当时抗日高潮形势和群众的压力下,不得不讲的一些有关抗战的词句,如“守土抗战”、“组织民众”、“武装民众”、“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等口号,加以利用,借以在当时的环境下进行抗日救国的公开宣传。这本小册子成为当时太原军政训练班的教材。
牺盟会领导的军政训练委员会的实际办事机构是政训部。绥东百灵庙抗战开始后,政训部的工作开展得很快,需要一批干部。为了解决干部缺乏问题。薄一波接办了军政训练班,并成立了民训干部团。
全国各地的进步青年,对蒋介石政府不准抗日非常不满,成批地涌向山西。军政训练班和民训干部团一成立,很快就招收到4500多人。军政训练班在原有四个连的基础上扩展为十二个连。1937年5月,薄一波调廖鲁言接替韩钧,任第十二连指导员。廖鲁言的妻子陶桓馥任十一连的政治工作员。
军政训练班的军事人员还是旧军官,在训练班开办初期,新旧两种力量的斗争十分激烈,党组织决定把主要工作放在连队学员思想教育上。廖鲁言在给连队上政治训练课时,主要讲授政治经济学、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官僚资产阶级的反动性、农村社会经济的没落、地主和农民的基本矛盾、
农民革命在中国反帝反封建革命中的地位等理论问题。他还根据《斯大林论民族问题》一书的主要内容,系统地给学员们讲述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的关系问题,使学员们明白目前的主要矛盾是中日民族矛盾,全民族团结抗日势在必行。
“七七”事变后,中国人民开始了全民族的抗战。中共山西省委根据中央洛川会议的精神,抓住有利时机,把牺盟会的主要工作转到抓军队、抓政权这个中心上来,建立新军队,改造旧政权,开辟敌后抗日根据地。薄一波及时向阎锡山提出了正式组建山西新军的建议,当即得到了阎锡山的同意,并要先试组一个青年抗敌决死总队。
1937年8月1日,山西青年抗敌决死总队在太原军政训练班所在地山西国民师范礼堂举行了成立大会,山西新军的第一支战斗部队从此诞生了。薄一波任总队的政治委员,徐绩章(旧军官)任总队长,牛佩宗任政治部主任。
全总队共辖三个大队,每个大队辖四个连,共2000多人,都是投身抗日救亡的爱国知识分子,是决死队的精华。廖鲁者担任第一大队(相当于营)政治工作员。9月21日,廖鲁言随部队开赴五台山地区,准备建立抗日根据地。
这时,山西省委决定由廖鲁言负责总队党的秘密工作。
决死队到达五台地区后,廖鲁言除负责总队党的秘密工作外,在部队驻地及附近地区做群众工作,铲除恶霸地主,组织武装民众。他在五台县东冶镇附近的槐荫村时,应农民的要求,收缴了地方军阀赵承绶家的藏枪,用于装备地方农民武装。
10月中旬,决死队从五台撤到盂县。在行军途中,有两位战士掉队了,直到第二天才归队。总队长徐绩章对这件事非常恼火,下令扣押了这两个战士,并要按军法执行枪决。廖鲁言得知此事后,立刻向徐绩章交涉,经过再三努力,徐最终被迫答应交总队政委薄一波处理。薄一波做过教育工作后释放了他们。廖鲁言这一举动,得到了广大战士的拥护。
11月,决死队开到了沁县。这段时间廖鲁言的主要工作是配合地方党委,发动群众,减租减息、铲除汉奸,成立农救会、工救会、青救会、妇救会、儿童团;号召群众参军参战,扩大新军,成立地方武装;扫除阎锡山多年来培植的反共、反人民、反革命的旧势力,改造地方政权。
1937年底至1938年初,决死队开始扩建,在原来一个总队的基础上扩建为四个纵队。廖鲁言被任命为二纵队第六总队(相当于团)政治部主任,兼管六总队中党的秘密工作。
廖鲁言到任后,他通过各种方式,陆续把那些怕吃苦、不愿过游击生活、对政工人员上下一律每人每月20元生活费不满情绪的旧政工人员,撤换或调离工作岗位。对那些军阀习气严重、打骂士兵和克扣军饷的旧军官,他支持战士们起来反对,与之进行坚决斗争。同时,他还想方设法增加领导集体中的党员人数,把大队教导员和中队指导员全部换成了中共党员,中队长和排长,都是从比较进步的旧军官和战士中选拔上来的,其中还安插了一些从八路军调来的军事指挥员,加强了党对六总队的军事领导力量。
3月初,日军进攻长治,廖鲁言随六总队撤出长治后,配合八路军一二九师、一一五师的三四四旅及部分国民党部队,按照预定作战部署,积极开展游击战争。六总队先后和日军多次遭遇,打了不少胜仗,锻炼了部队,配合主力部队彻底粉碎了日本侵略军的九路围攻,巩固和扩大了晋冀豫边区抗日根据地,并为向冀南、豫北平原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随着抗战形势的发展,阎锡山在政治上开始走下坡路,转而采取“扶旧抑新”的政策,积极准备与共产党搞分裂。1939年3月25日至4月22日,阎锡山在秋林镇召开了师长及独立旅长以上军官、各区专员及保安司令以上行政区干部、公道团主要领导干部、牺盟会各中心区及部分县特派员等参加的军政民高级干部会议,这就是有名的秋林会议。这是阎锡山反共、倒退的一个重要步骤。会议的中心内容就是一条:取消新军政治委员制度,文官不能兼任军职。阎宣布:这是蒋委员长的命令,我实在不能不执行[1]。
在山西新军中是政委决定一切的。阎锡山想用编旅的办法,把每个决死纵队一分为二,编成两个旅,目的是分化决死队。企图把决死队的领导权抓过去。在分化、限制、削弱新军的同时,又积极扶植、扩编旧军。5月中旬,秋林会议即将结束时,廖鲁言到了秋林,参加了最后一次大会,薄一波告诉廖鲁言说:目前形势是越来越逆转了,要提高警惕。取消决死队中的政委制,把一个纵队分编成两个旅,阎锡山是势在必行,争了没有结果,只好接受。
问题在于努力加强和巩固我们对部队的控制,使阎锡山达不到分化决死队,把决死队抓过去的目的。我们不仅要注意部队上层干部的配备,更要注意做好下层工作。这好比“斗法”,我们总能斗过阎锡山。另外,薄一波还告诉他,组织准备调他去政卫队二〇九旅工作。
廖鲁言回六总队后,根据薄一波谈话的内容,召集六总队的刘英等人开了党的秘密会议,分析了目前的形势,提醒大家要提高警惕,注意斗争策略,抓紧时间加强党对六总队的控制。1939年6月下旬,廖鲁言调任二〇九旅政治部主任。到任后,廖鲁言除了接触广大干部、战士了解情况之外,主要是搞建旅编团工作。当时,二〇九旅下辖八个游击大队和一个儿童大队,没有团的建制,廖鲁言着手将这些部队编为三个团。在编团的过程中,他贯彻与薄一波谈话的精神,大力提拔秘密党员任团长和政治部主任,借机撤换反动军官,实现了党对二〇九旅的实际控制。
1939年7月,廖鲁言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了反逆流反控制斗争。在旅部召开的第二届“民青”(即山西民族革命青年团)代表大会上,廖鲁言和少数顽固分子在抗战路线等问题上展开了大辩论,他明确指出:“民青”当前的中心任务就是抗日救国,抗日就是民族英雄,投降就是卖国贼,反共也是破坏抗日。最后,会议通过了廖鲁言的报告,明确了“民青”是贯彻执行抗日救国纲领的政治组织。会议还号召各团、营开展形势教育,宣传坚持山西抗战,反对妥协投降;坚持山西团结,反对内部分裂;力求山西进步,反对向后倒退;广泛开展反对卖国贼汪精卫的运动。为了加强二〇九旅的建设,廖鲁言分别于1939年8月和10月写了《部队中之团的建设问题》、《争取正规化》两篇建军思想的文章。
1939年冬,蒋介石发动了第一次反共高潮,阎锡山见时机已到,发动了“十二月事变”(又称晋西事变),妄图消灭所有的山西新军和进步力量,山西抗战形势急剧恶化。此时,身处秋林的廖鲁言处境更加艰险。12月25日,廖鲁言设法与八路军联络处负责人王世英接上关系,王世英给他准备了八路军护照,通知他去延安。26日凌晨,廖鲁言带了一名警卫,在夜幕的掩护下撤离秋林,进入陕甘宁边区。1940年元旦抵达延安。
廖鲁言到延安后首先向总政治部报到。总政治部组织部部长胡耀邦和他谈过话后,了解到廖鲁言长期在山西牺盟会和新军工作,在统战工作方面有经验,决定推荐廖鲁言到中央统战部工作。
廖鲁言到中央统战部后,先后任过友军科的副科长、科长。主要任务是搜集和积累关于国民党军队的资料。总结党在这些军队中统战工作的经验。
廖鲁言积极地组织从国民党军队中撤回的干部写材料、谈情况、讲经验;此外,他还广泛地和各级地方党委联系,搜集各种公开的和秘密的材料。1941年,廖鲁言在这些材料的基础上,编写了一些关于“友军”问题的小册子,介绍了国民党各部队的情况,总结了抗战以来党对国民党军队统战工作的基本经验。
1941年秋,廖鲁言给当时任中央统战部长的王明任政治秘书。由于王明分管西北局工作,廖鲁言经常参加西北局的会议,与西北局、边区政府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参与制定了对西北地方军阀和少数民族的统战政策。
1942年春,西北局组织了一个调查团,到绥德、米脂两县进行调查,廖鲁言和刘澜波参加了这个调查团,在时30多天。廖鲁言走门串户,深入基层群众,了解了两县的抗战形势、“三三制”政权、土地问题、生产情况和老百姓的生活问题,参与写成了《绥、米土地问题初步研究》一书。他还结合中央的统战政策,特别注意调查了国民党活动的情况和地方乡绅对抗战的态度,积极宣传了党的抗战政策。回到延安后,他向中央统战部就基层统战工作开展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作了详细的汇报。
注释
[1] 薄一波:《七十年奋斗与思考》上卷,第185,210页。
[1] 薄一波:《七十年奋斗与思考》上卷,第276页。
廖鲁言··优秀的政策研究工作者
1943年春,中共中央决定组成一个短小精悍的中央研究局,由刘少奇任局长,杨尚昆任副局长。下设党务研究室、材料室、图书馆。1944年春,廖鲁言调至党务研究室工作,担任研究员,党务研究室缩编为党务研究组后,廖鲁言任组长,主要从事调研工作,为中共中央制定各项政策提供现实依据和参考。
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召开了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廖鲁言作为候补代表参加了这次大会,并担任大会记录组组长。
1947年3月,国民党军发动了对陕北、山东的重点进攻。中共中央决定把中央书记处一分为二。廖鲁言随同新组建的中央工委,到达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
1947年6月,廖鲁言参加了中央机关封城土改整党工作团,参加晋察冀解放区的土改工作,并参与指导了晋西北土改试点工作。
廖鲁言在参加土改期间,发现各地方曾一度出现乱打乱斗的“左”倾偏向;党的许多基层组织中存在着成份不纯和作风不正的问题。这些基层组织和工作组、贫农团的对立,影响了党领导农民进行土地改革的斗争。为此,他提出:“不要从肉体上消灭地主,也不要消灭富农丝济,否则就要重复苏维
埃后期的错误”;应该鼓励新中农和富裕中农“继续拥护民主政府,拥护党的政策。指出他们是在党与民主政府的领导下扶植下翻身的,他们应该拥护民主政府和党的政策,自动拿出一部分土地来平分”[1]。“那些窃取群众斗争果实的党员干部反对平分是毫无道理的,不然让他们退出侵占的果实后再与农民同样分好了。如果反对党的平分政策,党要制裁的”[2]。廖鲁言提出农代会应“是目前解放区农民进行土地改革的一种主要组成形式”,应使农代会”“成为土地改革的领导机关”。“因为土地改革是一个成千上万人的革命运动,仅仅依靠那些成份不纯、思想不纯的旧组织干部是不行的,而单纯依靠工作团也是进度缓慢、不普遍的,不能完全解决问题。”而农代会“能迅速普遍地把分散在各地方的农民组织起来,并由农民自己决定、自动动手解决问题,实行平分土地与反官僚主义。”此外,农代会是党的“领导骨干与广大农民相结合的一种具体形式”,可以加强党对土改工作的领导,“打破农民宗派的纠纷,实现农民阶级的团”[3]。
为了总结土改和整党运动的经验,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土地政策,1947年7月17日至9月13日,中央工委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了党的全国土地会议。廖鲁言参加了会议,参与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
1947年底,廖鲁言调任刘少奇的秘书。
1948年5月,党中央从延安到达了晋察冀解放区,中央工委完成了历史使命,宣布撤销。6月,中央决定成立中央政策研究室,由彭真任主任。廖鲁言调到中央政策研究室,先后担任秘书长和副主任。
中央政策研究室初建时,只有11人,干部和机构均不健全。廖鲁言主要的工作是给中央书记处草拟电稿;派人出去搜集各种材料,把收集到的材料编辑成“党内资料”,汇报给中央书记处。廖鲁言在中央政策研究室成立三个月时向中央报告说:中央政策研究室实际上还只是“政治秘书室”的性质,担不起“政治参谋部”的任务。廖鲁言提出:应进一步组织各地向中央呈送书面材料的事宜,并建议允准政研室与各地研究室建立业务上的联系。他认为,做研究工作的干部不宜多调动,还须经常吸收熟悉下面情况的同志参加工作,研究室的干部在保持一定的骨干、熟悉情况的骨干不致中断的情况下,
有计划地分批交错地送老人下去工作,又吸收新人上来。这些意见,得到了周恩来的肯定。
1949年初,全国正处于人民解放军和国民党反动派决战的关键时刻,广大解放区抽调大批劳力和牲畜支援前线战斗,造成了农业生产中劳动力和畜力的缺乏,影响了正常的生产。针对这种情况,廖鲁言提出:“为增加农村劳动力,提高农业生产,除在参战支前中力求节省民力及尽量利用现代运输工具、减少人力动员外,还须考虑到将城市中流浪人口有计划地疏散下乡参加农业生产”[1];各地还应“改善牲畜服战勤的算工制度,减免孕畜、种畜、幼畜的战勤,征粮时也扣除牲畜的免征点及对种畜配种成绩优良者给以奖金等办法,奖励喂养耕畜和种畜”[2]。
1948年,由于农村劳动力和牲畜缺乏,以及土改后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提高,使得临时的小型互助组又比较普遍地发展起来。针对这一情况,廖鲁言提出:“组织起来,是农民在土改后生产发家的主要方向,要在自愿两利与组内生活实行民主的原则下,整顿恢复过去的互助组织,从临时的小型的互助组逐步适当提高。”[3]。
廖鲁言还提出:“要提高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经济,还须适当组织并领导处于农村包围之中的小城镇的工商业”,“使小城镇成为城市与农村,工业与农业相结合的纽带与桥梁”[4]。
新中国成立后,廖鲁言兼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参事室副主任、主任;1952年8月,任政务院副秘书长。
1949年11月,廖鲁言与饶漱石、唐亮、柯庆施及华东局、南京市委研究室的同志共同分析了上海、南京及江南新区的情况,分析了该地区城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毛主席、中央书记处作了汇报。
廖鲁言在汇报中指出:上海旧职员怕上级偏信工人的反映,“不敢放手带头努力生产”,致使“劳动时间浪费现象仍存在”,“工会工作也有形式主义偏向”[5];现在南京市有失业人口30万人,其中旧公教人员约3万余人,“南京
市委市政府感觉在南京市的范围内,对这批人确属难以安置,希望上级能有通盘的筹划,尤其希望中央人民政府各机关加以考核甄选,分别录用。”[1]
廖鲁言还指出:城市中要健全区街级政权机关;“人民币也只是在一个县的工商中心点(县城或大镇)流通”,而且信用较差,“至于一般集镇,人民币则尚未占领市场,农民手中可以说还根本没有人民币”,因此要加强人民币下乡的工作[2]。廖鲁言报告中所提及的问题,引起了毛主席和中央书记处的注意,在调整城市工作政策时,得到了体现。
1950年初,廖鲁言组织干部对广大新解放区的土改进行了调查。他指出:“兼有大量出租土地的半地主式富农,当他们的出租土地被征收以后,他们所有的自耕和雇人耕种的部分是更有保障了,他们更可以安心生产。”他认为,战争在全国大陆基本结束后,阶级力量的对比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富农的政治态度,一般地比以前有了改变;采取中立富农的政策,符合毛泽东提出的“不要四面出击,树敌太多”的思想,既有利于孤立地主,稳定民族资产阶级,保护中农和小土地出租者;又有利于尽快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3]。
1951年至1952年,廖鲁言先后主持了工厂管理问题的座谈会,着重调研了国营厂矿企业管理和党政工团相互关系问题,私营工商业状况和工人监督问题,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及城市划阶级问题。
1952年10月17日,廖鲁言就结束“五反”运动及处理“五反”遗留问题向党中央作了报告,。报告指出:“为使小城市和大集镇的工商户安心经营,以促进城乡交流和经济生活进一步活跃,以免影响秋后旺季的市场活动,建议结束‘五反’运动。凡尚未进行‘五反’的城镇,今后一般不再搞‘五反’运动,对于那些工商界对‘五反’尚存顾虑、经营情况尚不正常的城市,可以以市、县为单位宣布不搞‘五反’,对于那些工商户‘五毒’行为比较严重的城市,自择时间,用几天时间采用开会检讨的方式,以教育为主,组织工商业者坦白检讨自己的‘五毒’行为,订立不犯‘五毒’的爱国公约,只对其中个别‘五毒’罪行特别严重者,给以必要的适当的处分,随即结束‘五
反’”;“教育工人,教育劳动人民警惕资产阶级重施‘五毒’行为,随时随地抓住具体事实向资产阶级的‘五毒’罪行进行必要的斗争,并应通过工商联和民建会,教育工商业者,组织工商业者自己也来进行反对‘五毒’的斗争”;“抓住时机,认真注意有计划、有控制地分期催缴补退罚款,凡有能力补退者,必须按期追缴,不准拖欠,确有困难者,可以允其迟缓缴纳,但须规定推迟的期限,勿使其蒙混过关”[1]。
10月25日,党中央决定,同意廖鲁言所提的关于结束“五反”问题的意见,并向各中央局、分局、各省、市、区党委作出指示,参照廖鲁言的意见,根据当地情况结束“五反”运动。
1951年9月,中共中央召开了第一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会上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决议》(草案),廖鲁言参加了这次会议,并参与了对《决议》(草案)的修改工作。决议指出:在全国各地,特别在新解放区,要有领导地大量地发展临时互助组;在有初步互助合作运动的地区,要有领导地逐步地发展常年互助组;在群众有比较丰富互助经验和有坚强领导骨干的地区,应有领导地有重点地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2年,各地根据上述决议,又试办了3600多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确有许多地方优于互助组,但是各级干部在试办过程中,却表现出急躁态度和冒进情绪;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违反了自愿互利原则。
针对这种情况,廖鲁言认为:“目前自流倾向和保守思想的残余仍然部分存在,但主要表现是急躁态度和冒进情绪。在尚有自流倾向的地方,克服自流倾向以后,也很容易滋长急躁冒进,必须注意防止。”[2]
此外,他还指出:“合作社不要一下子搞得很大,干部没有经验,班长一下子当连长不行,当一百几十户的家当不好。制度没有就办不起来,但一下子搞得很详细不行,还只能是粗线条的,太复杂太高级行不通。《苏联集体农庄法》一厚本也不是十月革命后就已有了的,是三十年来慢慢成为一本书的。”[3]
在这期间,廖鲁言多次组织召开了农业生产互助问题座谈会。就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问题进行了专门的调查研究,在合作社的制度建设等方
面,如对分红比例与工价高低问题,地主、富农、鳏寡孤独、残疾人入社问题,提出了具体建议。
注释
[1] 廖鲁言:《关于农代会问题的草稿》1947年,中央档案馆。
[2] 廖鲁言:《关于农代会问题的草稿》1947年,中央档案馆。
[3] 廖鲁言:《关于农代会问题的草稿》1947年,中央档案馆。
[1] 廖鲁言:《关于目前解放区农业生产存在着的几个问题的报告》。1949年2月21日,中央档案馆。
[2] 廖鲁言:《关于目前解放区农业生产存在着的几个问题的报告》。1949年2月21日,中央档案馆。
[3] 廖鲁言:《关于目前解放区农业生产存在着的几个问题的报告》。1949年2月21日,中央档案馆。
[4] 廖鲁言:《关于目前解放区农业生产存在着的几个问题的报告》。1949年2月21日,中央档案馆。
[5] 廖鲁言:《就上海、南京、苏南、浙江等城乡的一些问题向毛主席、中央书记处的报告》,1949年11月5日,中央档案馆。
[1] 廖鲁言:《就上海、南京、苏南、浙江等城乡的一些问题向毛主席、中央书记处的报告》,1949年11月5日,中央档案馆。
[2] 廖鲁言:《就上海、南京、苏南、浙江等城乡的一些问题向毛主席、中央书记处的报告》,1949年11月5日,中央档案馆。
[3] 廖鲁言:《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宣传要点》,1950年。(引自农业部材料)。
[1] 廖鲁言:《关于结束“五反”及其处理“五反”遗留问题的报告》,1952年9月27日,中央档案馆。
[2] 廖鲁言:《关于农村工作的发言提纲》,1952年2月。(引自农业部材料)。
[3] 廖鲁言:《对广播、文艺、戏剧工作者的讲话》,1952年12月6日。(引自农业部材料)。
廖鲁言··为农业合作化殚精竭虑
1952年8月4日,中共中央根据革命形势发展的需要,决定成立中央农村工作部,任命邓子恢为部长,陈伯达、廖鲁言为副部长,杜润生为秘书长。
中央还决定中央政策研究室改组合并于新成立的中央农村工作部。
廖鲁言任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之后,参加了毛泽东的一次接见。毛泽东指示:要用10年至15年或更多一些时间完成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他遵照毛泽东的指示,思考着如何在这个时期里胜利完成这个对国家的发展至关重要的任务。为此,他全力以赴地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进行系统地深入地调查研究,以把握正确的发展方向。
1952年8月,以农业劳动模范为主组成的中国农民代表团赴苏联参观回国后,对苏联农业集体化的好处作了广泛的宣传。9月,中央召开全国第二次互助合作会议,讨论了办好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问题,并制定了今后五年的农业增产计划和发展农业互助合作组织的计划。廖鲁言参加了这次会议,并参与了对《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决议》(草案)的修订工作。秋后,农村进行整党,明确了农村经济发展方向,走组织起来互助合作的道路。
1953年4月13日,中央农村工作部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会上邓子恢传达了毛泽东指示的用10年到15年或更多一些时间完成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设想。讨论了改造小农经济的长期部署和当前措施,强调了互助合作要稳步前进,过快的速度,过“左”的政策,会破坏贫农与中农之间的合作,破坏互助合作的群众基础。同时提醒大家在纠正过急冒进倾向时,也须防止因纠偏而引起放任自流的倾向,伤害群众的积极性。
廖鲁言配合邓子恢纠正上述错误倾向,写文章、讲话,严厉批评了“左”倾冒进思想。他指出:“有些人认为,既然提倡‘组织起来’,发扬农民的互助合作积极性,逐步改造小农经济,仿佛就应该打击农民的个体经济积极性。”这些人其实根本不了解“农民经过土地改革后要求劳动发家是很自然的;要求保护其私有财产,‘害怕归公’,也是很自然”。“他们根据非马克思主义的
观点,把反映农民动荡情绪的、‘迟社会不如早社会’的怨言,误解为‘农民要求提早实行社会主义的呼声’。”这些人过于盲目乐观,“过多过急地扩大公积金和公有财产,”导致合作社“摊子大,底子空,债务多,产量高,分红少”[1]。
进行农村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要照顾小农经济的分散性、保守性,不要只看需要,不看可能,要照顾农业发展的不平衡性、地域性,不要过多地干涉农民,使农民能休养生息。”“现在改造就是动摇农民的私有权,要把小农经济充分改造成功,需要十几年二十年,”“急躁冒进反而破坏了生产,两步当一步走就要摔跤”[2]。由于中央农村工作部遵照党中央和毛泽东的指示,及时纠正了急躁冒进和放任自流两种错误倾向,互助合作运动。正常进行,已经消沉一时的互助组又开始活跃,并有很大发展。随着农村的紧张情况逐步安定下来,毛泽东对互助合作运动有了新的考虑。1953年夏,毛泽东约见了邓子恢、廖鲁言和杜润生,指出:现在我们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总路线的含义是什么?总路线就是过渡到社会主义。还说:农民是小资产阶级,富裕农民走上社会主义不一定是自愿的。我们国家叫人民民主专政,实际上是无产阶级专政,这里面就有改造农民的任务,谈到这里,毛泽东留他们吃饭。
席间,他又说:共产党必须始终一贯搞好工农联盟,但建立联盟的基础,过去靠民主革命土地革命,今后要建立在新的基础上,这个新基础,就是社会主义,就是合作化[3]。
1953年秋季,粮食供应紧张,问题很大。10月2日,中央政治局召开扩大会议,讨论粮食问题,毛泽东赞成实行粮食统购统销。他说:“农民的基本出路是社会主义,由互助组进到大合作社(不一定叫集体农庄)。我们经济主体是国家经济,有两个翅膀:一翼是国家资本主义(对私人资本主义的改造);一翼是互助合作,粮食征购(对农民这一个翼,如果没有计划收购粮食这一项,就不完全)。按照毛泽东的指示,从10月开始在全国农村大张旗鼓地宣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宣传社会主义,先是结合统购统销进行,后又结合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化进行。
10月15日,毛泽东再次找廖鲁言、陈伯达(邓子恢已出发南方考察,未
参加)谈话,提出:“办好农业生产合作社,即可带动互助组大发展。”“在新区,无论大中小县要在今冬明春,经过充分准备,办好一个两个合作社。”“只要合乎条件,合乎章程、决议,是自愿的,有强的领导骨干(主要是两条:公道,能干),办得好,那是韩信将兵,多多益善。”“一般规律是经过互助组再到合作社,但是直接搞社,也可允许试一试。”“互助组还不能阻止农民卖地,要合作社,要大合作社才行。”“合作社不能搞大的,搞中的;不能搞中的,搞小的;但能搞中的就应当搞中的,能搞大的就应当搞大的,不要看见大的就不高兴。”“要打破新区一定慢的观念。”“合理摊派,控制数字,不然工作时心中无数。”毛泽东强调:“各级农村工作部要把互助合作这件事看作极为重要的事。个体农民,增产有限,必须发展互助合作。对于农村的阵地,社会主义如果不去占领,资本主义就必然会去占领。”[1]。毛泽东还告诉廖鲁言,中央决定提前召开全国第三次互助合作会议,议定互助合作发展计划。
这次谈话之后,廖鲁言感到毛泽东对1953年春纠正急躁冒进倾向的看法有所改变,似乎要改变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方针,即把中央前不久确定的应以发展和巩固互助组为中心环节,改变为以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为中心环节。
他感到事关重大,当即把毛泽东谈话的内容写信告知正在上海考察的邓子恢。
邓子恢给中央写报告表示同意中央提前召开全国第三次互助合作会议,重新议定互助合作的发展计划。
10月26日至11月5日。廖鲁言主持召开了全国第三次互助合作会议。
传达了毛泽东10月15日的谈话精神。会上,各大区农村工作部负责人都汇报了本区互助合作运动的情况和今冬明春以及今后五年的互助合作发展计划,普遍反映今年上半年纠正急躁冒进倾向大有成效,在贯彻执行自愿互利原则方面大有改善,形式主义大为减少,农业社试办工作比较成功,在群众中的印象良好。与会人员对毛泽东提出的“办好农业生产合作社,即可带动互助组大发展”的指示都很重视。廖鲁言在会上特别强调了不能“把主席的指示简单化,而错误地理解为:‘发展合作社要大,要多,要快’”[2]。“互助组目前还是大量的,就一般规律说互助组仍是办好合作社的基础,因此不能片面理解主席的指示,而放松对互助组的领导。”[3] 会议还讨论了由廖鲁言起草的
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决议(草案)》,确认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在目前整个互助合作运动中日益显出重要的地位,并日益成为领导互助合作运动前进的重要环节”。
在全国第三次互助合作会议结束的前一天,11月4日,毛泽东再次找廖鲁言、陈伯达谈话。他说:“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现在既需要,又可能,潜在力很大。如果不去发掘,那就是稳定而不前进。”“‘纠正急躁冒进’,总是一股风吧,吹下去了,吹倒了一些不应当吹倒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他说:“‘确保私有’是资产阶级观念。‘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惠,难矣哉’。
‘言不及义’就是言不及社会主义,不搞社会主义。”“不靠社会主义,想从小农经济做文章,靠在个体经济基础上行小惠,而希望大增产粮食,解决粮食问题,解决国计民生的大计,那真是‘难矣哉’!”他指出:“有些人想从小农经济做文章,因而就特别反对对农民干涉过多。”“不能把需要做、可能做的事,做法又不是命令主义的,也叫干涉过多。”他还指出:“‘积极领导,稳步发展’,这句话很好。这大半年,缩了一下,稳步而不前进,这不大妥当。”[1]
毛泽东的谈话,廖鲁言在第二天就向与会代表做了传达。根据毛泽东的指示,廖鲁言最后决定到1954年秋收前,全国将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约3.25万个,到1957年秋收前将发展到70万个左右,约占全国总农户的16%。从此,互助合作运动就由以发展互助组为中心环节的阶段,转入以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为中心环节的阶段。
全国第三次互助合作会议以后,各地根据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和毛泽东对全国第三次互助合作会议的指示精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速度大大加快了。但不久就有地方反映,在建社工作中开始显露出强迫命令的苗头,以至发生了打击单干户、排斥困难户入社、损害入社中农利益的现象,加上农民对统购统销不习惯,统购任务又过重,因而怨声四起。
廖鲁言密切地注视着这种动向。他指出:“逐步实现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其实质就是逐步改变农业生产的生产关系,也就是逐步改变土地及其他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把劳动农民的个人所有制逐步改变为劳动农民的集体所有制。”[2]“我们所采取的办法是,经过互助合作这种过渡形式,
以逐步教育农民,提高农民,逐步改变劳动农民的个人所有制,过渡到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具体说来,就是经过互助组,到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到更高级的农业生产合作社。”[1]“放弃对互助组的领导显然是错误的。”“必须加强对互助组的领导和帮助,提高互助组到农业生产合作社。由少到多,由低到高,逐步发展,最后领导所有的农民,一齐过渡到社会主义。”[2] 因此,“对农村自发的资本主义势力采取放任自流和迁就主义的态度,那就犯右倾的错误”;“急躁冒进,主观主义,命令主义,那就犯了左倾错误。”“我们必须反左反右,积极领导,稳步发展,使农业和工业肩并肩地共同前进,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3]
廖鲁言认为,合作化、统购统销同步进行农民承受不了。为了避免全面出击,可以考虑把合作化步子稳一下。1954年3月20日,邓子恢、廖鲁言、杜润生商议后,以中央农村工作部的名义向各省农村工作部发布了《关于收缩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转入生产的指示》。《指示》说:“目前各地已经建立和正在建立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共达7万多个,超出最初拟定计划32500个的一倍多。这是个很大的胜利。但是,这个胜利并不是巩固的。切实巩固住这个胜利,力争所有新建社都有必要的质量,把所有新、老社都办好,为将来更大的发展打下结实的基础,乃是当前互助合作运动最重要的任务。现在春耕生产季节已经或即将开始,除少数春忙较晚的地区以外,各地均应注意收缩发展新社的工作,这是完全必要的。”
1954年4月2日至18日中央农村工作部召开了全国第二次农村工作会议。
会议的中心议题是抓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大生产运动。廖鲁言在会上指出:“各地均已感到领导赶不上现实发展的要求,社数较多,但干部能力与经验不够”;“不少老社和少数已经合作化了的乡、村,迫切要求改进技术,解决剩余劳动力”;“有少数合作社发生不顾公共积累,惧怕新社员进社享受公共财产而不愿吸收新社员等现象”;“有些富裕中农参加互助组后,在贯彻互助政策方面,增加了新的困难”;“随着互助合作运动高潮,农村阶级斗争也尖锐起来,富农分子采取两套办法破坏合作社的发展,首先以各种办法进行公开破坏,阻碍建社;阻碍不了时,就伪装积极,钻进合作社里来,进行变相剥
削或暗中破坏,设法搞垮合作社。此种现象在华北、东北均有发现”[1]。
全国第二次农村工作会议之后不久,廖鲁言起草了《中央农村工作部关于4月上旬召开的全国第二次农村工作会议上所讨论提出的几项问题的摘要报告》他指出:“只有中速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具体说即发展合作化,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钥匙。”“今后党在农村的基本任务,应集中在一个总口号下,就是开展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大生产运动。”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至1960年)完成全国基本地区合作化。第一个五年计划内组织农户的30%加入合作经济。1955年全国计划建社30至35万个。为完成这一任务,报告强调,必须抓紧三个环节:“(一)必须巩固现有阵地,充分发挥合作经济的优越性,必须立即转向巩固工作。(二)必须正确执行党在农村的阶级政策。(三)在国家的帮助下不断改进技术措施。”为此,“必须保证群众自愿原则;布置任务时,必须照顾到地区差别原则;互助组是合作社的基础,一般情况下要经过互助组建立合作社。”[2]
从1953年冬天开始到1954年春,农业生产合作社已有一定规模的发展,迫切需要规范经营管理。廖鲁言从1954年初开始参与起草和制定《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对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工作作出了比较详细明确的规定。1954年10月互助组发展到了最高峰,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巩固中得到发展,由原来近10万个发展到22万个。农村一片兴旺景象。
1954年10月10日至30日,全国第四次互助合作会议召开。会议总结了一年来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经验,指出:半社会主义的初级社是当前阶段合作化运动的主要形式,既能增加生产,又易为农民所接受。如果跳过这种初级形式去发展高级形式,图快反而会慢。合作社的建立是与几年来互助组的广泛发展分不开的,建立合作社的途径最好是在互助组的基础上实行全年准备,分批发展;准备一批,发展一批,巩固一批,又准备一批。会议还综合了全国各省的发展计划,决定到1955年春耕前农业生产合作社将发展到60万个。
这60万个社建成后,在老区将有30%左右的农户入社;在新区将做到乡乡有社。
会后,邓子恢同廖鲁言、杜润生以中央农村工作部的名义向中央提交了
《关于全国第四次互助合作会议的报告》,提请各级党委切实掌握发展计划,既要发展数量,又要保证质量。中央于12月转发了这个报告,并在批示中强调全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目前处在打基础的阶段,基础是必须打好的。
会议精神传达下去以后,下边的积极性很高,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很快,到1955年1月,全国已办起新社38万多个,其发展势头越来越猛。与此同时,农村粮食统购统销工作也全面展开,由于1954年夏季遭到严重水灾,粮食生产计划没有完成,而粮食收购却比原来计划多购了100亿斤,以致有些地方硬挖了农民的口粮。加上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过快过急,工作简单粗糙,侵犯了农民利益,这就引起了农民新的不安,不少地方出现贱卖与滥宰牲口,滥砍林木等破坏生产力的现象,农村形势再度全面紧张。
廖鲁言认为,这种紧张哪怕是极短时间的,也会造成生产上的损失和政治上的不良影响。而我们的农业生产力这几年无论如何经不起大的波折,要极力避免这种紧张情况。他指出:“不要强迫农民加入互助组和合作社,也不许任何人歧视或借故打击个体农民。”[1] 目前,应“停止发展新社,集中全力把现有的社巩固下来。对于那些已经解体、有名无实的社允许他们转为互助组或个体经营”[2]。
毛泽东看到农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于3月中旬,听取邓子恢、陈伯达、廖鲁言、陈正人、杜润生汇报农村工作,当汇报到当前农村紧张情况时,毛泽东说:“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求,否则生产力就会起来暴动,当前农民杀猪宰牛就是生产力起来暴动。”当汇报到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方针时,毛泽东说:“方针是‘三字经’,叫一日停,二日缩,三日发。”[3] 并与邓子恢、陈伯达、廖鲁言、陈正人、杜润生当场议定,浙江、河北两省收缩一些,东北、华北一般停止发展,其他地区(主要是新区)适当发展一些。
根据中央的指导方针和各地的实际情况,廖鲁言修改了《关于巩固现有合作社的通知》,《通知》提出:“春耕季节已到,全国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60万个,完成了预定的计划。不论何地均应停止发展新社,全力转入春耕生产和巩固已有社的工作。”
尽管中央和中央农村工作部多次告诫,仍没有能够控制农业生产合作社
的大量出现。其中浙江省发展最快。1954年春,浙江省入社农户只占全省农户总数的0.6%,1955年春,突然增加到近30%,有29个县在30%以上。加上不少地方粮食收购过头,致使粮食、合作化两紧张。中央农村工作部2月下旬派往浙江的调查组写回的报告反映:全省粮食征购工作尚未结束,农业生产合作社已发展到41880个,另有自发社1.5万个,由于忙于征购,没有时间顾及这些社,到现在大部分社政策问题尚未处理结束,生产管理尚未搞好,已有200多个社垮台。省委决定,立即将工作中心转到整顿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方面来,估计经过整顿,可巩固80%。廖鲁言非常赞成这个报告,并批示:“此件反映的问题有分析,也说明了该地的处理办法,非常好。”
为了帮助浙江省采取措施,迅速缓和这种紧张局面,中央农村工作部于3月25日给浙江省农村工作部发了题为《对浙江目前合作化工作的意见》的电报,建议该省对合作社数量分地区实行压缩,有条件巩固的必须加以巩固,能巩固多少算多少,不要勉强维持虚假成绩。廖鲁言在这个电报上签字同意并亲自作了修改。电报发出后,谭震林、邓子恢、廖鲁言又派杜润生、袁成隆(中央二办副处长)一道去浙江解释电报精神。
浙江省委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部的电报精神,贯彻宣传自愿互利政策,进行了整社工作。全省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由53144个,减为37507个,减少了15637个,大部分转为互助组。
1955年4月20日,中央书记处开会,刘少奇、邓小平等出席,邓子恢、廖鲁言参加,由杜润生汇报农村情况,谭震林作了补充,主要讲浙江问题。
会议确定当前合作化的总方针是“停止发展,全力巩固”。
4月21日,廖鲁言参加了全国第三次农村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了合作化运动今后的方针政策:“第一,秋前一般停止发展,全力巩固现有的合作社,站稳脚跟再继续前进。第二,发展较快、问题较多的省份适当收缩,把有名无实的社、问题很多陷于瓦解的社,尽快帮助转为互助组或个体经营。第三,新区秋后适当发展,发展多少,7月或8月再研究一下。第四,办好互助组、照顾单干户。
由于1955年春天以来采取了“停、缩、发”三字方针,放慢了合作社的发展速度,也由于粮食统购统销采取了“三定”(定产、定购、定销)办法,减少了征购量,农村紧张形势再一次缓和下来,农民又乐意种地喂猪了。
4月下旬,毛泽东在南方考察,看了农田庄稼的长势,听了地方领导人的
汇报,对农村形势看好。7月11日,毛泽东在颐年堂约见了邓子恢、陈伯达、廖鲁言、刘建勋、杜润生和谭震林等人,严厉地批评了他们,未经中央同意就建议浙江大量收缩合作社。此后,毛泽东根据邓子恢仍坚持在1956年春耕前发展到100万个合作社而不是毛泽东所建议的发展到130万个合作社的意见,和全国第三次农村工作会议上的材料,着手撰写《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8月26日,毛泽东指示:“通知中央农村工作部:在目前几个月内,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电报,由中央直接拟电答复;并告批发此类来报的同志,不要批上‘请农村工作部办’的字样。”这样,就让中央农村工作部“靠边站了”。邓子恢被批评为“像一个小脚女人,东摇西摆地在那里走路”。
10月4日,中共七届六中全会(扩大会议)开幕。248篇发言或书面发言,一致拥护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一致批评了合作化运动中的“右倾机会主义”。会议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决议》,《决议》指出:“坚决收缩”是“右倾机会主义的方针”,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日趋巩固和绝大部分增产的情况,以及许多农民群众要求参加合作社的积极性,宣告了右倾机会主义的破产。
此后,由于一个报告、一个会议和一部书[1] 的推动,在全国范围内批判“右倾机会主义”,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猛烈浪潮像海啸一样席卷中国大地。到1956年1月,全国骤然实现了初级合作化,3月,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已成为合作化运动的主要形式。尽管廖鲁言对农业合作化的超常发展出乎预料,但他还是承认现实,说这是中国社会主义革命的空前胜利。同时,廖鲁言仍认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应遵循循序渐进,稳步发展的方针。1956年1月19日,他向毛泽东转报了湖北省委第一书记王任重关于湖北省发展高级社的控制数目问题的电话请示,主张湖北省春耕前发展1万个高级社(占总农户数的25%—30%)。秋后再发展,不同意有些同志提出的发展到70%—80%的意见。毛泽东在报告上批示:“先送廖鲁言同志办,同意王任重同志的意见,控制在一万个左右。”并批示:“注意在宣传方面加以控制。”[2]
初级合作化已经完成,高级合作化的高潮骤然来临,新的形势已使1955年11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通过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不适
应了。为此,毛泽东指定田家英负责起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廖鲁言参加了起草工作。
1956年6月15日,在全国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由廖鲁言作了《关于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的说明》的报告。《说明》指出:在农业增产方面,已经清楚地表明了农业生产合作社集体经营的优越性。但“在农业合作化方面,有若干农业生产合作社,曾经发生过比较严重的铺张浪费和滥用合作社的人力、物力的现象,牲畜瘦弱死亡,劳动强度过于紧张,片面地强调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而忽视个人利益的倾向,这是当前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中心关键”。
1956年秋,在一部分农业社内,出现了社员退社和要求退社的情况。廖鲁言实事求是地分析了退社的原因,指出:大多数是因为减少收入而引起的,也有的是农业社对社员劳动时间控制过死,社内劳动过分紧张,引起社员不满;社干部作风不民主,社员肚子里有气。另外,对社员入社的生产资料处理不当,伤害了社员对社的感情。同时他指出:“社队规模不宜太大,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水平。办联村的大社,确实有困难,并且其中有些联村社是很难继续维持下去的。因此,都准备在今年冬季的整社中,加以合理解决。”[1]
“在社内各种人之间也有矛盾,特别是贫农、下中农和富裕中农之间,要相互让步,求得妥协,这才互利。”[2] 关键是要发展生产,从而使各方面的经济利益得到适当地照顾,使大多数人的生活都有所改善。为了发展生产,必须对农业生产合作社体制进行调整,在这方面,“群众创造了很多经验,这些好经验的推广是不够的”,如“三包到队,包工到组,小段到户”[3] 等。
注释
[1] 杜润生:《缅怀毛泽东》(下),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2月版,第376页。
[1] 廖鲁言:《反对在互助合作运动中的急躁冒进倾向》,1953年4月。(引自农业部材料)。
[2] 廖鲁言:《中国农村生产的现状和农村工作的基本任务》,1953年7月9日。(引自农业部材料)。
[3] 杜润生:《缅怀毛泽东》(下),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2月版,第377页。
[1] 《第三次全国互助合作会议第二号简报》,1953年10月27日,农业部合作化资料1987年,第5期。
[2] 《第三次全国互助合作会议第三号简报》,1953年11月2日,农业部合作化资料1987年,第5期。
[3] 毛泽东:《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两次谈话》,《建国以来农业合作史料汇编》,第168页—169页,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3月。
[1] 毛泽东:《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两次谈话》,《建国以来农业合作史料汇编》,第168页—169页,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3月。
[2] 廖鲁言:《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央农村工作部《农村工作通讯》,1953年12月。
[1] 廖鲁言:《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央农村工作部《农村工作通讯》,1953年12月。
[2] 廖鲁言:《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央农村工作部《农村工作通讯》,1953年12月。
[3] 廖鲁言:《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央农村工作部《农村工作通讯》,1953年12月。
[1] 《第二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简报(第一号)》,1954年4月2日,中央档案馆。
[2] 廖鲁言:《关于第二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所讨论提出的几项问题的摘要报告》,1954年5月2日,中央档案馆。
[1] 廖鲁言:《1955年3月27日广播讲话》。(引自农业部材料)。
[2] 廖鲁言:《关于中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几个问题草稿》,1955年。(引自农业部材料)。
[3] 杜润生:《缅怀毛泽东》(下),第380页,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2月版。
[1] 指毛泽东主编的《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1956年1月。
[2]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六册,第10页,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1月。
[1] 廖鲁言批发《中央农村工作部简报一关于退社和大社问题》,1956年12月6日,中央档案馆。
[2] 廖鲁言批发《中央农村工作部简报一关于退社和大社问题》,1956年12月6日,中央档案馆。
[3] 廖鲁言:《到两广视察归来的汇报提纲》,1957年7月(引自农业部材料)。
廖鲁言··积极推动农业生产发展
1954年9月29日廖鲁言被任命为农业部部长,1955年12月又被任命为国务院七办副主任。
1954年,全国的农业生产经过四年的恢复,农产品产量和农业产值有较大幅度上升,但农业生产手段落后,物质条件差,抗灾能力弱,劳动生产率低,制约了农业生产的发展速度,农民生活依然贫困。廖鲁言上任之后,边 干边学边摸底,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依靠广大干部群众,深入调查研究,掌握了农业系统的大量情况及农村、农民的实际。
1954年10月,廖鲁言主持召开了全国棉产工作会议,讨论了扩大棉田的重点区域和三年棉花增产计划。他在会上指出:开荒扩大棉田要弄清楚实际才能下结论,必须弄清楚哪些能开,哪些不能开。[1] 他还对棉由区域规划和增产环节的技术管理提出了意见。在这次会议的基础上,农业部于1955年2月28日发布了《关于1955年及今后三年棉花增产的主要措施》,加强了全国棉花生产工作。
廖鲁言对粮食生产十分重视,1954年11月,农业部内设粮食生产总局。 1955年2月,他提议并组织了90多名机关干部,由7名局长带领分赴广东、广西、福建、江西、安徽、云南、贵州、湖南、湖北、山东、河北、辽宁、江苏等13个省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并协调商业,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帮助各省解决生产资料的困难,积极做好春耕的准备工作。1955年3月3日,廖鲁言在国务院全体会议第六次会议上作了《关于1954年农业生产基本情况和当前农业增产措施》的报告。报告指了:“尽管农作物总产量比1953年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但连续两年都没有完成增产计划,这就加深了粮棉供应的紧张程度,更加显示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赶不上国家工业化和人民对于农产品的需要,也加重了后三年农业增产任务。”[2] 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依靠互助合作来发展农业生产的思想一般是明确了,但是农具推广、技术指导、干部训练和其他经济援助等实际工作,还落后于合作化运动的发展。发展农业经济缺乏全盘计划,计划的准确性差。各级农业部门中有些干部的思想方法和工作作风还有毛病,片面强调需要,而脱离实际;习惯于用动员方式和一般号召来对待这种具体经济工作,推行各种增产措施时或强迫命令,或放任自流。 这些缺点都是今后工作中必须改进的。[3] 他进一步指出:第一,贯彻党在农村中的阶级政策,依靠互助合作发展农业生产。第二,要合理地、充分有效地利用土地;改进农具和耕作技术;兴修水利,保持水土;推广良种;健全县以下的农业机构。他还强调:要全民积极动员,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克服不利条件,争取在近期内使农业生产上一个新台阶。1955年7月,廖鲁言在第 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了题为《为发展农业的生产和实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而努力》的报告。报告指出:一方面我国还是一个工业落后的国家,还不能广泛实行农业机械化,更大规模的水利建设还不能全面展开;另一方面,国家的工业化需要大量的资金,主要靠农业的积累来提供,不能采取削减工业投资的办法来增加农业投资。出路只有一条,那就是依靠互助合作,挖掘农业内部潜力,合理使用劳力,充分利用土地,改进耕作技术,加强抗灾能力,发挥集体生产的优越性。他这种顾全大局,勇挑重担的精神,受到毛泽东的表扬,认为“此建议很好”。[1]
1955年11月,毛泽东先后同15个省(区)委书记谈共同商定了17条意见。中共中央指示由廖鲁言起草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1956年1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纲要》(草案)。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又经过广泛征求意见之后,形成了《纲要》(修正草案),1957年9月又经过中共中央八届三中全会通过。10月15日又经最高国务会议通过,并决定公布,征求全国人民的意见。1960年4月,经全国第二届人大会议通过试行。后来由于人民公社运动和“大跃进”运动的兴起,这一计划随之搁浅了。
1956年3月,廖鲁言关于农、林、水利、气象工作向中央的汇报中说:“农业生产规划,越往下面指标越高,有的干部说,吹牛皮,不上税。”他指出,现在显露出一种苗头,就是过多地或者过早地要求农业生产合作社兴办一些非生产性的事情,不知爱惜民力,这种苗头是十分值得警惕的。他还提出了对农业生产计划体制进行改革的意向。[2] 同时,廖鲁言开始强调在农业生产经营上,要“以粮食为中心,粮食生产、经济作物、多种经济全面发展”[3]。 “粮食是农业经济的基础,必须优先发展粮食生产。”但是,“经济作物发展的多少快慢,直接影响国民经济建设的速度,也影响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程度和速度。”[4] 因此,在确保粮棉增产的同时,因地制宜地注意发展和农业相结合的多种经营,如林业、牧业、渔业、园艺业、运输业、家畜家禽饲养业、手工业及其他副业生产。
1956年底,廖鲁言对农业生产计划体制再次提出了看法。他指出:农业生产“对于国家来说仍然应是间接计划,不同于国营企业的计划,国营企业 的计划是直接计划。要使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计划服从国家的计划,并不能依靠行政力量,并不能采取强制的办法,只有依靠说服教育,采取某些适当的经济措施,使农业生产合作社在自愿的基础上接受国家的计划”[1]。这主要是因为“农业生产受气候条件变化的影响很大,计划控制越紧,基层生产单位的机动性越小,就越不能因时制宜”。“因此,农业生产计划可以由农业生产合作社自己制定,而不必由国家层层下达生产任务”。国家可以“把生产指标作为参考指标,只发到县,县不再向农业生产合作社分配生产任务;国家只向农业生产合作社提出农产品的收购任务,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完成农业税和各种农产品的统购任务,履行同国家采购部门、商业部门所订立的合同义务的前提下,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和可能,自由地安排自己的生产。这样就可以从计划体制上保证实现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的独立性”[2]。
农业生产发展的另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是发展山区生产。廖鲁言在全国山区工作会议上指出:“全国的山区面积是很大的,人口比较稀少,没有一个省没有山区。山区人民的生活,特别是偏僻山区人民的生活,是很苦的。 有许多山区,又是长期革命战争的根据地,我们依靠这些山区的人民,取得了革命战争的胜利,而在胜利以后,他们的生活改善不多,有的发出怨言,说我们下了山,忘了他们。”我们应该承认,“对于山区的生产发展,长期是注意不够的,”今后山区的生产必须加强。“山区的生产门路是多的,是各种各样的,一般都应采取农、林、牧业相结合的方针,来发展山区生产。发展山区生产,还必须注意保持水土。山区的农业生产,不限于生产粮食,有许多山区是适宜发展工业作物的,特别是经济林木。”因此,“各地农业部门应该协同林业等有关部门,对于本省本地的山区,定出发展生产的轮廓规划,并且帮助山区的生产合作社定出具体的方案,逐步实现。”[3]
从1954年开始,党中央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开展了爱国增产运动。农业部在廖鲁言的主持下发布了《关于开展爱国增产竞赛和奖励增产模范的指示》。
1955年2月,他又建议制定了《关于奖励增产模范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扩大了奖励范围,对科技人员、国营农场职工和劳动农民在增产技术上有改进和创造发明的,以及在推广先进增产技术上有显著成效的,都给予奖励。1955 年至1956年,奖励了一大批全国农业劳动模范。1957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农业劳动模范代表大会,这是农业生产战线上先进人物的一次大集会。廖鲁言到会讲了话并给代表颁了奖,鼓励大家再接再励,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1955年11月15日,农业部召开了全国农业科学研究工作会议,制定从1956—1967年的农业科学研究工作方案和1956年工作要点,以及农业部门国际技术合作的工作方案。他积极提倡并组织在农村普遍建立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新式农具站、拖拉机站、抽水机站、林业试验站、水产试验所、种子管理局等机构,推广农、林、牧、渔优良品种;改进栽培技术和养殖技术,防治动植物的病虫害;改革农业生产工具。同时,他还反复强调必须重视和研究农民原有生产经验,实行精耕细作和集约经营,提高现有干部的技术水平。1957年3月,成立中国农业科学院,使全国农作物业的科学研究工作走上了统一部署、全面发展的轨道。从此,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机构发展迅速。各级农业科学研究机关,采取一系列措施促进粮食及各种经济作物的增长,如通过改制扩大播种面积,划分作物区划,提高栽培技术,正确实施农业“八字宪法”等等。廖鲁言注意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他在1957年农业部庆祝苏联十月革命40周年大会上说:我们要积极向苏联学习,就是资本主义国家在农业现代化方面的科学技术的先进经验,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1957年12月,中央召开了全国农村工作会议。廖鲁言在会上提出:“十年看三年,三年抓头年。”一定要抓好1958年农业生产,为实现农业发展四十条纲要努力奋斗。
为了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他进一步提出农业社应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其他有条件发展的工业、手工业,认为这是发展地方工业的一个重要方向。并指出有六大好处:1.扩大农业社的生产门路,增加农业社和社员的收入;2.降低这些产品的生产成本;3.充分利用副产品和废品,例如,豆饼、粉渣等等,正是农业社十分需要的;4.节约来回运输的费用,减轻运输力的紧张程度;5. 把国家用在这方面的投资节省下来,用到更需要的地方去;6.分散一部分城市供应的压力。
注释
[1] 廖鲁言:《在农业部党组会上的讲话》,1954年10月21日,农业部党组会议记录。
[2] 廖鲁言:《关于1954年农业生产基本情况和当前农业增产措施的报告》,1955年3月3日。
[3] 廖鲁言:《为发展农业的生产和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而努力》,1955年7月。
[1]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五册,第222页。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2月。
[2] 廖鲁言:《在各省、市农村工作部部长会议上的发言》,1956年8月13日,中央档案馆。
[3] 廖鲁言:《在中央直属机关俱乐部的报告》,1957年12月5日。(农业部提供)。
[4] 廖鲁言:《关于农、林、水利和气象工作的汇报》,1956年3月,中央档案馆。
[1] 廖鲁言:《在1956年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的报告》,1956年12月10日。(农业部提供)。
[2] 廖鲁言:《1956年农业生产工作总结和1957年的任务》1956年12月。(农业部提供)。
[3] 廖鲁言:《在1956年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的报告》1956年12月10日。(农业部提供)。
廖鲁言··“大跃进”中的失误与反思
1958年5月5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 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正式通过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8月上、中旬,毛泽东先后到河南、山东、河北等地视察,发出“还是办人民公社好”的号召,在“大跃进”的形势下,全国各地迅速掀起了办人民公社的热潮,到9月底,全国农村基本实现了人民公社化。由于“浮夸风”、“共产风”的泛滥,以及大批劳动力抽去炼钢等,严重地破坏了农村生产力,使农业生产迅速下降。
面对这种形势,廖鲁言一方面认为应利用人民公社的优越性和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业生产在原有的基础上来一次跃进;另一方面他认为农业生产的跃进要照顾到农村的实际情况,“先进的增产经验,必须经过试验、积极推广”。但是,推广先进的增产经验必须和因地制宜相结合,要反对机械照搬。 “过去几年中,有这样一种现象,就是:劲头来了就强调推广先进经验,不大讲因地制宜;泄了劲就强调因地制宜,而且越强调越过分,强调得仿佛先进经验都不能推广了。这一点也要在干部思想上弄清楚。”[1]
廖鲁言强调:农业生产有自身的规律,不能光靠冲天的干劲。“冲天干劲是热,科学分析是冷。二者必须统一起来。爱冷不爱热,是不行的。没有冷静的头脑,不愿意做分析,只爱热,也是不行的。我们必须把革命的热情和务实的精神结合起来,提倡实事求是的作风。在制定生产计划指标的时候,应充分考虑到实现指标的依据,指标要建立在客观实际可能性的基础之上,就是说,要建立在现实的可能性的基础之上。在执行生产计划的全部过程中,也都应该实事求是,力戒浮夸和弄虚作假。经济工作必须是越做越细致、越踏实。”[2]
“提倡敢想、敢说、敢做的共产主义风格,解放思想,这虽是1958年大跃进的一条重要经验,而敢想、敢说、敢做,就有一个想什么、说什么、做什么的问题。我们要根据马列主义的普遍真理、根据客观规律去敢想、敢说、敢做,而不是离开马列主义,离开科学去乱想、乱说、乱做。”[3] 贯彻毛泽东总结的农民群众增产措施的“八字宪法”(土、肥、水、种、密、保、工、管),“应该因地制宜,不同的作物和不同的品种也应该有不同的做法,不是 千篇一律的”[1]。“农业是天一半人一半,在很大程度上,受天支配。”“你搞水利它不出太阳,你怎么办呢?”[2] 所以,农业是活的,受自然支配,不能控制。“一般说水和肥总是居于首位,有的地方是土领先。”[3]
他在“大跃进”运动中,在全国性“轰轰烈烈”的大形势下,总觉得不能完全自主,在坚持农业生产的科学规律与保护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之间,总觉得难以对待所发生的一切情况。他对自己的1958年估产过高,对1959年计划产量定得过高,宣传过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优越性;说了一些过头话,客观上给中央、国务院提供了错误的信息,感到痛心。他说:“1958年大跃进,异口同声都承认是大跃进。但是,1959年产量少了,今年更少了……问题提出来了,我们都要想想。”[4] 他一再在农业部会议上强调指出,农业部的干部要有责任感、踏实的工作作风和不怕吃苦的精神。他要求领导干部要下基层看看,“当你看到许多痛心的事情之后,你会觉得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我们的压力感也就有了。”“坐在北京对缺点是觉察不到的,对许多方面的认识也是不深刻的”[5]。
他把1960年粮棉减产的原因归结为三点:首先是思想上的主观主义,指标过高,占原因的50%;其次是自然灾害,占30%;最后是人为损失,占20%。他再次强调:应下定决心,把轰轰烈烈的场面去掉,深入基层,搞调查研究。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工作计划,积极引导农民扎扎实实地进行生产,彻底杜绝浮夸的作风。[6] 他认为农村的经营管理体制也是造成农村困难局面的主要原因之一。由于1958年我国迅速地实现了农村人民公社化,实行“一大二公”,造成了生产关系超越了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反而影响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破坏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他认为:“土改、合作化,没有因为生产关系的变化而影响生产。公社化时,认为只是由小集体转为大集体,可以快一点。但没有看到把群众积极性整掉了,也破坏了生产,拐了一个弯,”[7]“公 社化带来了种种损失,粮食减产的损失,三年也恢复不起来。”[1] 廖鲁言进一步阐述1956年他对农业生产计划体制改革的意见,他说:必须确认“农村公社是集体所有制的,不是全民所有制的,单用国家计划来指导公社生产,看来不行,也容易助长瞎指挥和强迫命令,”[2]“应该采取计划指导和合同制度相结合的方法,两条腿走路。一方面,由国家提出增加农产品的产量要求和收购农产品的计划,作为公社和队制定农业生产计划的依据之一。另一方面,由县的农产品收购机关同作为基本核算单位的生产队订立收购农产品和供应农业生产资料的结合合同,用合同指导农业生产。对集体所有制的农业经济,单纯依靠国家计划这一条腿来指导生产是不行的,合同制度这一条腿是不可少的。”[3]
此外,廖鲁言还根据基层群众的意愿和实践经验,积极提倡和推行“生产小队基本所有制”和社员生产责任制。他还指出:“如何搞小自由呢?自留地,个体生产。”[4] 这样首先不会饿死人,社员经济会活一些,社会粮食产量也不会减少。目前,“社员群众对于自留地的积极性是空前高涨的,社员对于集体经济的积极性,还比不上对于自留地的积极性,必须认清这是一个长期才能解决的问题。只有承认和允许社员在不妨碍集体经济的范围内,发挥他们对于自留地和经营家庭副业的积极性,同时,进一步调动社员群众对于集体经济的积极性。使社员群众的这两种积极性正确地结合起来,是恢复和发展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可靠保证。”[5] 所以,“现在的小自由不是收,而是继续坚持。”[6]
廖鲁言对当时农村的困难情况惴惴不安,努力寻找解决办法。他受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委托,于1959年5月7日,他代中共中央起草了《关于分配私人自留地,以利发展猪、鸭、鸡、鹅问题的指示》;1959年6月11日,他代中共中央起草了《关于私养家禽、家畜、自留地等四个问题的指示》;1959年9月23日,他代中共中央、国务院起草了《关于组织农村集贸市场的指示》;1960年8月10日,他代中共中央起草了《关于全党动手,大办农业, 大办粮食的指示》;1961年春,他代中共中央起草了《关于大力发展养猪生产的指示》;1961年2月,他代中共中央、国务院起草了《关于全力开展春耕生产运动的号召》;1961年2月21日,他代中共中央起草了《关于退赔问题的指示》。此外,他还提出了《要从各方面节约劳动力充实农业生产的力量》的意见。
注释
[1] 廖鲁言:《在农业战线上,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中央农村工作部《农村工作通讯》,1958年6月。
[2] 廖鲁言:《1959年农业战线的任务》,中央农村工作部《农村工作通讯》,1960年1月。
[3] 廖鲁言:《1959年农业战线的任务》,中央农村工作部《农村工作通讯》,1960年1月。
[1] 廖鲁言:《在全国农业社会主义建设先进单位代表会议上关于农业问题的报告》,1958年12月26日。
(农业部提供)。
[2] 廖鲁言:《在农业大学的报告》,1960年12月16日。(农业部提供)。
[3] 廖鲁言:《1960年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的总结报告》。(农业部提供)。
[4] 廖鲁言:《关于学习(十二条)的讲话》,1960年11月16日。(农业部提供)。
[5] 廖鲁言:《在农业部党组会议上的发言记录》,1960年11月14日(农业部提供)。
[6] 廖鲁言:《在农业部党组会议上的发言记录》,1960年12月3日。(农业部提供)。
[7] 廖鲁言:《在中央农村工作部部务会议上的讲话》,1960年6月21日。(引自农业部材料)。
[1] 廖鲁言:《在中央农村工作部部务会议上的讲话》,1960年6月26日。(引自农业部材料)。
[2] 廖鲁言:《关于农业生产计划的汇报提纲》,1960年12月12日。(引自农业部材料)[3] 廖鲁言:《关于国民经济当前政策的批示(草稿)》,1960年。(引自农业部材料)。
[4] 廖鲁言:《在北京农业大学的讲话》,1960年12月26日。(引自农业部材料)。
[5] 廖鲁言:《向李富春同志的报告》,1961年8月。(引自农业部材料)。
[6] 廖鲁言:《在听中共吉林省农村工作部汇报时插话》,1962年7月9日。(引自农业部材料)。
廖鲁言··坚决贯彻中央农业调整方针
从1960年冬起,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接受了“大跃进”造成的经济困难的教训,进一步纠正“左”的错误。廖鲁言积极贯彻中央的经济调整政策,开始致力于变革人民公社体制和恢复、发展农业生产的工作。
廖鲁言参加了起草和修订《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即农村工作六十条)的工作,对如何贯彻落实提出了意见。他强调了粮食生产的重要性,指出:“毛主席提出的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很重要,一定要先把粮食搞上去”,这样才能使农民吃饱肚子,稳定农村局势。“之后,要统筹安排林、牧、副、渔的发展问题。”关于六十条,他指出:“具体到农村要一条条研究。 这几年许多事都没有条例了,谁应有什么权,没什么权;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都要有规定。”但规定的执行“也要灵活,因地制宜,适合各种情况”。 他一再要求农业部干部要头脑冷静,踏踏实实做好工作,真正为农村服务,为农民服务。[1]
廖鲁言于1961年5月在山西长治进行了调查,并向中央和毛泽东作了报告,指出:1.群众对口粮分配上的平均主义意见很大;粮食分配,国家、集体、个人矛盾比较突出,从上到下,都赞同包购。2.社员对食堂的意见很大,许多社员想退社。3.社员普遍对吃饭不要钱,全包下来的供给制不满,主张实行口粮与基本劳动日制结合起来。4.在偏僻山区应该允许分散的住户设立“独立包产组”,应该允许山庄独立户作为“独立包产户”。他们主张大队和生产队实行大包干,除了交纳一定的包产任务或者交一定的公积金以外,生产收入完全归他们自己支配。[2]
1961年6月,廖鲁言召集农业部干部会议,就生产指标的安排问题总结出了几条思路:1.国家需要和群众提供商品粮的可能;2.集体所有和全民 所有的矛盾;3.国家计划和农民自给性的矛盾;4.国家计划和土地合理利用规律的矛盾;5.农业分散性要求的因地制宜和计划统一性的矛盾;6.气候影响下的农业的多变性和计划安排的矛盾。必须处理好以上矛盾,“进一步巩固以队为基础的公社三级所有制,更好地贯彻执行社会主义的等价交换、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并且在不妨碍集体经济发展的原则下,鼓励公社社员发展家庭副业”[1]。
1961年7月,廖鲁言撰写了《建议对农业计划工作实行根本的改革》一文,全面阐述了改革农业计划工作的观点。该文首先肯定,社会主义的农业经济应该是有计划的,“问题在于要一个什么样的计划?计划的基础是什么?如何实现国家对农业生产的计划指导?这个问题,是关乎尊重或者侵犯集体经济的所有权的问题,是关乎促进或者妨碍农民生产积极性的问题”。他指出:我们经过了两个阶段:一是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农业合作化运动初期,农业生产实际是无计划的,也不可能有计划。1亿多个农户就是多个生产单位,1亿多条小辫子,抓不拢。二是高级合作社时期和实现人民公社化以后,农业计划又偏于过分集中,实际上否定了社队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侵犯了社队的所有权,助长了瞎指挥,影响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事实证明是行不通的。
在总结以往农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廖鲁言指出:国家制定农产品收购计划,必须根据需要和可能相结合的原则,既要照顾国家建设的需要,又要根据农业生产的实际可能,必须纠正高指标、高收购同农业生产的实际可能脱节的错误。对于粮食、棉花等少数几种农产品,国家可以规范农民要完成适当数量的交售任务,但是,也要订立合同,实行等价交换;农民应在可能范围内,努力完成国家的交售任务。对于其他农产品,国家可以通过合同,组织收购。总之,国家收购农产品,除列入计划的、自由收购的以外,都应该通过合同制度和合理的价格政策,来实现收购计划。他还拟出了农业计划的可能程序:1.国家根据需要和可能相结合的原则,提出农产品收购计划;2.通过分派收购任务和订立收购合同,把国家的计划下达到社队;3.社队根据国家分配和国家规定的交售任务,根据本社队集体和社员的需要,根据国家通过合同所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和本社队生产实际可能,制定本社队的生产计划;4.在生产队生产计划的基础上,由下而上地逐级汇总,编成地方 和全国的农业生产计划。廖鲁言提出的上述建议,经中央同意在1962年的农业规划工作中开始得到体现。
1961年至1962年,经过农村政策的调整之后,浮夸风有所降温,但仍然存在。廖鲁言主张恢复农业生产要抓重点,一项一项地抓,不能万箭齐发,齐头并进。在农作物中先抓粮食,后抓棉花,烟、麻、糖慢慢抓,油料还得放后一点抓。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逐步恢复发展。要做好肥料、种子、机械等农资保障工作。廖鲁言代中共中央、国务院起草了《关于加强种子工作的决定》,及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决定》。
为了研究并切实抓紧整顿基层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1961年12月农业部召开全国农业工作会议,提出恢复整顿农业技术推广站、种子站、畜牧兽医站的意见,由廖鲁言亲自修改上报毛泽东和党中央。农业部并先后于1962年12月发出《关于充实农业技术推广站,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指示》;1963年1月,发出《关于整顿充实畜牧兽医站的指示》。
在人民公社的经营管理、收入分配政策上,他赞同实行劳动定额制、小段包工或组织作业组、按件计酬等等办法,认为这是反映了由简到繁,再由繁到简的辩证发展过程,可能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并主张对偏僻山区分散的农户设立“独立包产组”,山区独立户作为“独立包产户”等等,但就全国而言,他却认为“包产到户”根本不是一条出路,不能以此作为解决农村问题的办法。
1962年上半年,廖鲁言组织农业部的大批干部调查了农业生产力下降的情况。他亲自到东北三省调查研究后,起草了《关于农业生产力严重破坏的情况和恢复生产的意见》,《意见》得到了中央的充分肯定,为中央进一步调整农业政策提供了现实依据和思路。
1962年9月,中共第八届十中全会通过了由廖鲁言代中共中央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廖鲁言非常赞同中央这个文件,他说:中央把农业发展放在了首要位置,并要求其他部门支援农业建设,这给农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该是农业部门发挥潜能的时候了。[1] 此后,他结合自己的经验和思考,分别就粮食购销政策、棉花生产问题、机械化问题、水利问题等召集部务会议,坚决贯彻中央的决定,进一步巩固集体经济和发展农业生产。
10月5日,中央撤销了中央农村工作部。1963年四五月间,廖鲁言赴内蒙古自治区主持了全国牧区工作会议,总结了过去畜牧业工作的经验,提出了畜牧业生产新的规划。会后,廖鲁言向国务院上报了会议文件,受到了国务院的重视。1963年6月,国务院批转了《全国牧区会议的三个文件》。
1964年2月10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大寨之路》的通讯和《用革命精神建设山区的好榜样》的社论,向全国介绍了大寨的先进事迹。4月,周恩来总理指示廖鲁言,让他亲自带队到大寨,实事求是地总结大寨的经验,认真分析大寨在农业生产上取得成就的主客观原因。廖鲁言于4月21日至5月12日带工作组赴大寨大队蹲点调查。行前,廖鲁言要求随行人员认真按照周总理的指示,一定要把大寨的“真经”总结出来。在大寨他和工作组同志一起走村访户。认真了解了大寨大队自力更生建设稳产高产农田的具体做法和措施以及物质技术方面的具体情况。1964年5月25日,他向中央报送了《大寨大队调查报告》。提出:“大寨是全国农业战线的一面旗帜”,并概括地介绍了大寨的经验:1. 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大公无私,以身作则。2.革命干劲和科学态度相结合,进行技术革新。3. 从实际出发,建立了小段农活包工到作业组的生产责任制。
廖鲁言在报告中提出现在到大寨参观访问的人太多,必须由中央和省、县加以控制。他还提出,民兵部门要求射击比赛第一,文化部门培养歌手,如此等等,也非控制不可。要求一个先进单位什么都第一,这是不可能的。 廖鲁言的调查报告,得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充分肯定。12月21日,周恩来在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大寨大队“是一个依靠人民公社集体力量,自力更生地进行农业建设,发展农业生产的先进典型”。 他们坚持的“政治挂帅,思想领先的原则,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爱国家爱集体的共产主义风格,都是值得大大提倡的”。1965年1月,毛泽东主持制定的“二十三条”提出:“全国所有社、队的生产建设,都要像大寨那样,坚持自力更生的方针。”
注释
[1] 廖鲁言:《在农业部党组会议上的讲话记录》,1961年4月。(农业部提供)。
[2] 廖鲁言:《在山西长治调查情况报告》,1961年5月13日,中央档案馆。
[1] 廖鲁言:《鼓足干劲,力争丰收》,中央农村工作部《农村工作通讯》1961年3月。
[1] 廖鲁言:《在农业部党组会议上的讲话记录》,1962年10月。(农业部提供)。
廖鲁言··最后的岁月
1964年9月,中共中央决定廖鲁言带职下放到河北省石家庄地区,兼任地委书记。当时农村正在全面开展“四清”运动,廖鲁言到任后,经常走村串户,找社、队干部谈话,召开社员座谈会,听工作队汇报,把有关情况进5行实事求是地深刻地分析和概括。他开始感到中央的“双十条”和省委的情况汇报与下面的实际情况有出入,农村阶级斗争的形势并没有严重到面临改变颜色的地步。农村出现了贫富现象,其原因也并不主要是由于敌对势力的破坏,而是有些政策不当,工作未做好。正因为如此,他领导石家庄地区的“四清”运动,虽然在指导思想上不可能完全跳出“阶级斗争”的框框,但摆脱了许多“左”的束缚。他反复解释“四清”运动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性质是多方面的,而不全部是敌我矛盾和你死我活的斗争。不要把基层干部看成一团漆黑,犯“四不清”错误是有的,但不是所有的干部都犯了错误,基层干部基本上是好的,不能一脚踢开。[1]“在前几年农村干部贪污几百块钱,几百斤粮食,不要硬往资本主义道路上拉。前几年基层干部打了人,不要再纠缠不放,因为前几年基层干部打人是由上边造成的,上边有责任。”[2]
1966年4月,廖鲁言在听取石家庄地区四清总团汇报四清复查结果时,针对汇报中说四清后有的地方反攻倒算,搞复辟活动,他重新强调:“不要到处都说是复辟,挨了整不讲话,也难说,都算复辟也不行。”[3] 他强调:“四清”不能放松生产,“四清”运动要落实到生产上。他经常提醒大家:毛主席把增产列为搞好“四清”的标准之一,要坚决执行。他提出:“一个劳动日一、两毛,不如老母鸡下个蛋,社员对工分没有味道,劳动就不积极。”一定要“通过分配,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鼓足干劲,把明年的生产搞”[4]。在他的组织下,从总团到工作队,都有专人抓生产,相当大一部分社、队干部也由此很快解脱出来。投入了生产工作。
廖鲁言针对有人认为社员私自卖酱油、醋,是搞资本主义的错误看法,他回答说:“他卖酱油、醋,赚不了多少钱,生活比一般农民富不了多少。大部分村又没有供销社,买酱油、醋,还得跑好几里地,不方便,他送货上门群众还是需要的,不要看成是自发资本主义倾向。”对有人认为社员私自开单干理发屋,并雇佣学徒是剥削的看法,他说:“理发工具、肥皂、烧煤都是开理发店用的吧! 人家有成本,学徒交一些钱是合理的,要算算账,不要动不动就看成是剥削。”[5]
1966年夏,“文化大革命”刚开始,廖鲁言就保持着谨慎的态度,坚决抵制了各种过头和错误的做法。针对各地大字报泛滥的情况,廖鲁言指出:“农村贴大字报问题,既不提倡,也不限制,多数人不识字,又得开支,要贴自己买纸去。”[1]1966年6月石家庄地委向廖鲁言汇报“文化大革命”情况时,他明确指出:“红卫兵不能进机关,也不能看大字报,学校、机关不要互相支援。”[2] 此后,廖鲁言派工作组进驻河北医学院,坚决主张红卫兵运动要在党委的领导之下进行,并极力使之限制在学校范围内,不要冲击党政机关。
8月下旬,廖鲁言被调到河北省委,主管全省农村“四清”工作和各地、市、县“文化大革命”。9月初,廖鲁言叫河北“文革”办公室写了一个关于农村“文化大革命”的通知,他讲了两条:一、农村可以组织“文革”,但要在“贫协”的领导下;二、农村“文化大革命”要和农村俱乐部结合起来。9月10日,他在石家庄地委会议上再次强调:“文化大革命主要在地委以上的机关搞”。“工业按‘四清’搞,谁也不要到工厂串连”。“县和县以下按‘四清’的路子,大、中学校不要去串连。”“四旧要破,但农村主要是由贫下中农自己来搞,上边去的人(指红卫兵)不要去搞。”针对各地兴起的打、砸、抢、抄、武斗风,大部分党政领导干部被打倒,机关工作瘫痪,工厂停工停产,农业生产急剧下降,社会动荡不定的局面,廖鲁言沉痛地指出:“这次‘文化大革命’中有四种人要‘跳’出来:一、有历史问题的;二、历次运动挨整,对领导不满的;三、对提拔不满的;四、野心家。”[3]
尽管“文革”一开始廖鲁言就主张应在党的领导下有秩序、有步骤地进行;但运动的发展完全超出廖鲁言的预料,他本人也没有幸免于难,9月份被揪回北京,接受审查。
1967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在林彪、“四人帮”一伙的把持下,印发了《薄一波、刘澜涛、安子文、杨献珍等自首叛变材料的指示》和附件,把1936年8月到1937年3月薄一波等经组织决定采取一定手续先后出狱错定为“自首叛变”,把他们打成“叛徒集团”。这样,廖鲁言被错误地批判为“叛变自首,与刘少奇、薄一波、安子文等人结成死党,狼狈为奸,进行反党反毛主席的罪恶活动”,“是党内最大的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刘少奇直接控制农林 系统复辟资本主义的一员心腹干将”,“长期与谭震林、邓子恢把持农口领导权,实行资产阶级专政,忠实地推行刘少奇、邓小平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此时,廖鲁言极端苦闷,他不明白形势怎么会突然变成这样,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错在哪里。他说:“让我交代反毛主席的罪行,定我为叛徒,我不承认。 我是拥护毛主席的。从内心里拥护,不是表面,是真的。我不知道关于我反毛主席革命路线的罪名是怎么定的。中央对我的历史很清楚”。[1]
更让他伤心的是有的农林口的群众组织同农林口大专院校的学生一起,多次抄他的家,还连续不断地对他批斗,有时还武斗。廖鲁言心情郁闷,有口难辩,加上他身体不好,长期患有糖尿病,于1972年蒙冤病逝。
1978年12月16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宣布撤销1967年3月16日的《薄一波、刘澜涛、安子文、杨献珍等自首叛变材料的指示》和附件。中央又于1979年1月举行了廖鲁言追悼大会,怀念他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
注释
[1] 廖鲁言:《在四清工作队会议上的讲话》,1964年冬。(引自农业部材料)。
[2] 廖鲁言:《在四清分团政委会议上的讲话》,1965年2月。(引自农业部材料)。
[3] 廖鲁言:《在四清分团政委会议上的讲话》,1965年2月。(引自农业部材料)。
[4] 廖鲁言:《在方村大队的讲话》,1965年12月15日。(引自农业部材料)。
[5] 廖鲁言:《在听取赵县大石桥公社工作汇报时的讲话》,1966年3月。(引自农业部材料)。
[1] 廖鲁言:《在四清总团汇报会上的讲话》,1966年5月。(引自农业部材料)。
[2] 廖鲁言:《在四清总团汇报会上的讲话》,1966年5月。(引自农业部材料)。
[3] 廖鲁言:《在河北省地委书记会上的讲话》,1966年9月。(引自农业部材料)。
[1] 《廖鲁言访谈记录》,1967年4月26日。(山西省党史研究会提供)。